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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13,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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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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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6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麦捷科技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逊先 |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江成祺 | 联系电话:021-2033368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
|---|---|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 (1)现场检查次数 | 不适用(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 |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持续督导时间不满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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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0次 |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无 |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关联方资金往来 |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2016 年度,上市公司因银行贷款事 项,与关联方广州市联拓行贸易有限公 司、广州凯能投资有限公司发生了短 期、金额较大的资金往来。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保荐机构发现上述问题后严格督促 上市公司进行整改,上市公司积极配合 并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 (1)培训次数 | 0次 |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_三会”_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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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如下承诺:(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 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 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疆动能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丘国波先生及李文燕先生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 是 不适用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 回报的相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不适用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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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2016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逊先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4 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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