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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an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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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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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 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39.0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49,999,9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23,286,794.8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826,713,174.13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 年12 月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36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 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10867000000836196 ,截止2016 年12 月14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72,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 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4000026829201085312,截止2016年12月1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88,000,000.00 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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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划转活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为44250100006000000546,截止2016年12月14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7,474,969.00元。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 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海证券,存单不 得质押。

二、公司、专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东海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 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东海证券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 银行应当配合东海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东海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东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逊先、江成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 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东海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专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东海证券。专 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 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 传真方式通知东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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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东海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银行,同时向公司、专户银行书面通 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专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海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东海证券通知专户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海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 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公司、专户银行、东海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东海证 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8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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