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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Feb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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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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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实施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因此需对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 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已满足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3、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 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 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和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我们同意公司 为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已满足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 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 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3、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 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解除限售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 续发展的理念,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我们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有 2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对其所持有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91,475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资金为公司 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依据、回购程序、回购数量及回 购价格合法、合规,该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符合《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按照相关规定回购注销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吴德军、张方亮、黄森 2023 年2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