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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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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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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9 证券简称:麦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0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未达 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件,故本次将注销对应的股票期权共1,251.132 万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9 年4 月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9 年4 月 29 日至2019 年5 月9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 年5 月28 日,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 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时,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六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6 月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授予数量的调整与 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7 月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完成的公告》,实际授予登记数量为3,127.83 万份。
6、2020 年8 月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公司拟对未达到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共938.349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0 年9 月16 日完成了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手 续。
7、2021 年7 月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达到,公司拟对未达到 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所涉股票期权数量共1,251.132 万份,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 计划”)的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 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76,095.80 元,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根据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董事会 将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共计1,251.13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 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已授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原因、数量及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由于公司2020 年业绩未达到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行权条 件,董事会决定依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将对应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符合《管理 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所涉及的已授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251.132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 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注销股票 期权的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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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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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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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