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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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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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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 [2021] 第 ZL 10045 号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一、 二、 |
目录 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页次 |
|---|---|---|
| 1-2 1-7 1-3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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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L 10045 号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麦捷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麦捷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
鉴证报告第 1 页
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麦捷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麦捷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麦捷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麦捷科技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晓丽
· 中 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国恒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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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 —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1,794,871 股,发行价格为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849,999,969.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21,968,674.4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28,031,294.5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36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 项 目 | 2020 年度 |
|---|---|
| 募集资金净额 | 827,522,778.35(注) |
|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723,246,244.84 |
| 减:本期使用金额 | 12,724,561.34 |
|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 |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利息收入)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2,259,366.72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3,811,338.89 |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净额 827,522,778.35 元与 828,031,294.59 元的差异为 508,5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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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元,此笔差异为非公开发行费用 556,325.59 元、利息收入 47,809.35 元所致。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17 年 1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分别与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3 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 将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储,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与东海证券、专户 银行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2018 年1 月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 年5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华夏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将原保存在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的7,50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存至该募集 资金专户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时公司于2018 年5 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观澜支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在原《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协议约定工商银行深圳观澜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 续存放在该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新安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11 月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与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原保存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的 1 亿元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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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同月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 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 议(三)》,协议约定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该银行的 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将“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 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拟投入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00 万元资 金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为了将一体电感产品向“小 型化、精密化”方向精进,公司推出了更小尺寸的 MPSM 系列电感,故将“MPIM 小 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同时 为加强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募投项目的实施效率,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议案》,公司在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该 行用于“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 目”的 1.60 亿元募集资金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剩余的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 原募集资金专户。因此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保荐机构东海 证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四)》。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交通银行深圳坪山 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存放于华夏银行深圳龙华支行、华夏银行深圳 福田支行的全部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聘 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 导工作,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东海证券的保荐协议终止,东海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 工作由国信证券承接。
鉴于保荐机构已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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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南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均未发生变化,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 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113,811,338.89 元,具体情况 如下表:
| 专户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初始存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新澜支行 4000026829201085312 活期/存单 213,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 44250100006000000546 活期/存单 167,474,969.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0836196 活期/存单 112,00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 10852000000305118 活期/存单 75,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安支行 749771032096 活期/存单 100,00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龙华支行 10867000001168900 活期 /存单 160,000,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坪山支行 443066508013002332438 活期 /存单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坪山支行 443066508013002332514 活期 /存单 合计 827,474,969.00 (注1) |
截止日余额 3,565.65 7,835.48 0.00 0.00 57,322,219.54 0.00 55,390,163.51 1,087,554.71 113,811,338.89 |
|---|---|
- 注 1:上表中初始存放金额 827,474,969.00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828,031,294.59 元的差
异为 556,325.59 元,系支付的非公开发行费用。
- 注 2:上表中华夏银行龙华支行账号 10867000000836196 专项募集资金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9 日销户,余额转入新的募集资金账户交通银行坪山支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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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43066508013002332438;华夏银行龙华支行账号 10867000001168900 专项募集资金 账户于 2020 年 9 月 9 日销户,余额转入新的募集资金账户交通银行坪山支行账号 443066508013002332514;华夏银行福田支行账号 10852000000305118 专项募集资金 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销户,余额转入交通银行坪山支行账号 443066508013002332514。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麦捷微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 募投项目 ” )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1,927.39 万元。2017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1,927.39 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上述置换已于 2017 年 4 月 7 日完成。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 超过 8,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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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期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 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将原用于 “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晶圆 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 16,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MPIM 小尺寸系列 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将“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 及 ” MPSM 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 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 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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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3 日
专项报告 第 7 页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 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82,803.13 本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19.32%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 射频声表滤波器(SAW) 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 项目 是 37,200.00 21,200.00 649.66 11,271.40 53.17 2021-9-30 MPIM及MPSM系列一 体电感生产项目 是 28,800.00 44,800.00 573.80 45,276.68 101.06 2019-12-3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6,803.13 16,803.13 49.00 17,049.00(注) 101.4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82,803.13 82,803.13 1,272.46 73,597.08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不适用 合计 82,803.13 82,803.13 1,272.46 73,597.08 88.88 |
1,272.46 73,597.08 本期实现的 效益 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449.17 8,449.17 是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449.17 8,449.17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1 页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逐步放量出货阶段。
|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目前处于逐步放量出货阶段。 | |
|---|---|
| 1)由于用于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建设期均晚于预期计划,此外为满足SAW滤波器产业化需求,生产设备大多从国外厂商采购,自2017 | |
| 年以来国外厂商设备交货期延长,设备到位时间晚于预期,故项目建设进度晚于预期。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 |
| 2)该产品属于射频器件,是手机中的核心元器件,客户认知并熟悉国产供应商有一定过程,客户认证周期长,所以晚于预期。但客户一旦认证,轻易 | |
|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
| 不会变更,这也是该产品的一种优势。 | |
| (分具体项目) | |
| 3)遵从科学的发展规律,从低端产品做起,逐步才能做到中高端。低端产品竞争激烈,公司为了打开市场,在产品品质,产品性能上付出了较多的精 | |
| 力和时间。由于这种稳扎稳打,由低到高,逐步拓展的市场策略,故项目早期的营收不明显。 | |
| 4)该器件的生产加工工艺属于IC的一种特殊小分支,产品研发及流片封装的周期长,故它的投资建设期比被动元器件的投资建设期长。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
| 不适用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 |
| 不适用 | |
| 及使用进展情况 | |
| 2017年2月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便于公司统一管理,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基于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
| 地点变更情况 | 和“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变更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实施主体由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变更为公司总部,公司独立董 |
|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出具了专项意见。 | |
| 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将原用于“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 |
| 方式调整情况 | 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16,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将“MPIM小尺 |
| 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及MPSM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 |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927.39万元。2017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 |
|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927.39 万元置换上 | |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
| 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上述置换已于2017年4月7日完成。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
2018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8,00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 充流动资金情况 荐代表人。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 8,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已将用于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途及去向
注:补充流动资金的累计投入金额包含期间银行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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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 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前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 基于LTCC基板的 终端射频声表滤波 器(SAW)封装工 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基于LTCC基板的终 端射频声表滤波器 (SAW)封装工艺开 发与生产项目 37,200.00 21,200.00 MPIM及MPSM系 列一体电感生产 项目 MPIM小尺寸系列 电感生产项目 28,800.00 44,800.00 合计 66,000.00 66,000.00 |
本期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649.66 11,271.40 53.17 2021-9-30 573.80 45,276.68 101.062019-12-31 1,223.46 56,548.08 |
本期实现 的效益 累计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8,449.17 8,449.17 是 否 8,449.17 8,449.17 |
|---|---|---|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为便于公司统一管理,降 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湖州市变更为深圳市坪山新区,实施主体由原控股子公司长兴电子变更为公司总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及信息披露情况说 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出具了专项意见。 明(分具体项目)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基于 LTCC 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 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延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出具了专项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第 1 页
| 2019年1月10日召开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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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和“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的投资额,将原用于“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 | |
| 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中晶圆制造生产线和厂房建设的16,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中使用,同时将“MPIM小 | |
| 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名称改为“MPIM及MPSM系列一体电感生产项目”。 | |
|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公司非公开 | |
|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2021年9 | |
| 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调整出具了专项意见。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 不适用 |
|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 |
| 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 2018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
| 时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8,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
| 情况 |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2019年6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 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 |
| 意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不超过8,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 | |
| 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 2020年8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 |
|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 不适用。 |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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