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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icrogate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Ma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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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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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作为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麦捷科技”)2016 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 东海证券对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58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000 万股新股。本次最终非公开发行股票 21,794,871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 39.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99,969.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 21,968,674.41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8,031,294.59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6361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新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存放在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 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9,999,96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 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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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单位 | 项目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 1 |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声表滤波器 (SAW)封装工艺开发与生产项目 |
公司 | 45,225.59 | 37,200.00 |
| 2 | 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项目 | 公司 | 34,089.08 | 28,80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 | 19,000.00 | 19,000.00 |
| 合计 | 98,314.67 | 85,0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 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 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 截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额为 1,927.3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总投 资额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
截至2017 年1 月31 日自 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
拟置换金额 |
|---|---|---|---|---|---|
| 1 | 基于LTCC基板的终端射频 声表滤波(SAW)封装工艺 开发与生产项目 |
45,225.59 | 37,200.00 | 1,298.49 | 1,298.49 |
| 2 | MPIM小尺寸系列电感生产 项目 |
34,089.08 | 28,800.00 | 628.90 | 628.90 |
| 合计 | 79,314.67 | 66,000.00 | 1,927.39 | 1,927.39 |
四、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市麦捷微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麦捷科技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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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 月 31 日止的《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和资金投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麦捷科技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 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保荐机构对麦捷科技实施本次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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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 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吴逊先
江成祺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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