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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egmeet Electrica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Mar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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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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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17-009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 14:00 召开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0 日 14:00 开始

  • 4、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0 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5、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星期五)

  •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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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 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紫光信息港 B 座 5 楼公 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修订 < 监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 5、 审议《关于修订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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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7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紫光信息港B 座5 楼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 关证件采取信函(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4 月 7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 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 1、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清华紫光科技园5 楼公司司董事会办公

联系人:王涛/张悦

电话:0755-86600637

传真:0755-86600999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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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 2:股东登记表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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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麦格米特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 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
案》

特别说明事项:

  • 1、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3、 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 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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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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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号码/单位股东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附注:

  •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2、 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5:00 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 3、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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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 (一)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2851。

  • 2、投票简称:“麦米投票”。

  • 3、投票时间:2017 年4 月10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 4、议案设置。

  • 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其对应的议案编码如下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代表对议 案2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 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①,2.02 代表议案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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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4 月7 日15:00 至2017 年4 月1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 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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