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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7
Jul 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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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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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7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5 日—2017 年 7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7 月 25 日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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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9 日
-
(七)出席对象
-
1、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的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
(八)会议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 2 号公司全
-
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李志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2 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3 选举郝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 选举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 选举邵立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6 选举易平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陈俊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2 选举汤山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3 选举熊政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1 选举蔡承荣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2 选举黄仁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5、《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
6、《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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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8 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文件。
第 1、2、3 项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 事 3 名、股东代表监事 2 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第 1、2、3、 5、6 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 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1.01 | 选举李志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郝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5 | 选举邵立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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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6 | 选举易平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陈俊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汤山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熊政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蔡承荣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黄仁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 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 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17 年 7 月 21 日 17:00 前传至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 1812-1816 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6(信封请 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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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 年 7 月 21 日 9:00 11:30,14:30 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17 年 7
-
月 21 日(含)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 1812-181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兰兰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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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
-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选举监事(如提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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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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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 (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6人 | |||
| 1.01 | 选举李志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郝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5 | 选举邵立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6 | 选举易平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陈俊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汤山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熊政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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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1 | 选举蔡承荣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
| 3.02 | 选举黄仁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4.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
| 5.00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注:
-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或 填写的选举票数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 自己的意愿表决。
-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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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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