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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7
Dec 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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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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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149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已达到 1%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 2017 年 10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大股东及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罗明、黄海霞、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江明投资”)的减持情况,截止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股) | 交易 | ||
|---|---|---|---|---|---|---|---|---|
| 股东名称 | 减持区间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方式 | ||
| 李志江 | 138,465,600 | 16.73% | 138,465,600 | 16.73% | - | - | - | - |
| 罗小艳 | 90,000,000 | 10.87% | 90,000,000 | 10.87% | - | - | - | - |
| 李驰 | 48,000,000 | 5.80% | 48,000,000 | 5.80% | - | - | - | - |
| 罗明 | 52,461,000 | 6.34% | 48,740,200 | 5.89% | 3,720,800 | 0.45% | 2017.11.24-2017.11.30 | 大宗交易 |
| 江明投资 | 13,728,000 | 1.66% | 3,858,000 | 0.47% | 9,870,000 | 1.19% | 2017.12.1 | 大宗交易 |
| 罗平 | 9,928,307 | 1.20% | 9,928,307 | 1.20% | - | - | - | |
| 黄海霞 | 7,200,000 | 0.87% | 5,764,900 | 0.70% | 1,435,100 | 0.17% | 2017.11.2-2017.11.22 | 集中竞价 |
| 合计 | 359,782,907 | 43.46% | 344,757,007 | 41.65% | 15,025,900 | 1.82% | - | - |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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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罗平、黄海霞、 江明投资承诺:自万润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也不由万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此外,当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李志江、罗小艳(已于 2015 年 6 月辞去董事职务且不再担任任何职务)、罗明承诺: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万润科技股票数量占其直接及间接持有 的万润科技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2014 年 8 月 12 日,李志江、罗明承诺本次认购取得的万润科技非公开发行 股份自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股 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 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3、2015 年关于 6 个月不减持的承诺
2015 年 7 月 10 日,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 起 6 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
4、2016 年关于增持和不减持的承诺
(1)2016 年 1 月 13 日,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承诺自 2016 年 1 月 13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016 年 1 月 29 日,罗平、江明投资承诺自 2015 年最后一次减持万润 科技股票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自 2015 年最 后一次减持行为发生之日起 6 个月后增持万润科技股票金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1,100 万元,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 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3)2016 年 11 月 4 日,李志江、罗小艳、李驰、罗明、罗平、黄海霞、 江明投资承诺自 2016 年 11 月 4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万润科技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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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累 计减少比例已达到 5%,公司已于同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 详见 2017-150 号公告《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3、《大股东及董事兼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7-123)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动人 罗明、罗平、黄海霞、江明投资计划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起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38,5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其中包含:罗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1,528,307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8%);江明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843,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10%)。本次减持符合前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志江、罗小艳、李驰及其一致行 动人罗明、罗平、黄海霞、江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 344,757,007 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 827,787,010 股的 41.7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5、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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