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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r 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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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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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3-014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2013年3月 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3号文核准,公司 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2,200 万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 264,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19,195,052.9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 年 2 月 9 日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中审国际验字 [2012] 第 010200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将全 部投向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生产建设项目、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6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并已于2012年9月14日按承诺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且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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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201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053.07万元(其中用于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309.03万元),其中:新型高光效贴片式LED 生产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53.53万元;LED绿色节能照明灯具生产项 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18.42万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281.1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截止2012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988.59万元。

四、本次延长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具体情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 资金使用》的规定,为保障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 司拟将继续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 12个月。本次延长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预计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 用约240万元,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 资等风险投资。公司同时承诺:上述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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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在上述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延长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至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延长 至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成本和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延长至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由6个月延长至12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公司承诺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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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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