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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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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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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7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 和连贯性,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26日以现场和电话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当日在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公 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因出国书面授权 委托独立董事熊政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经与会董事推举,由董事李志江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成员,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志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长,选举郝军先生、罗明先生、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1 关于选举李志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2 关于选举郝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3 关于选举罗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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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1.4 关于选举唐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二)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其组成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独立董事汤山文先生、独立董事熊政平 先生组成,其中:汤山文先生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独立董事熊政平先生、董事邵立伟先 生组成,其中:陈俊发先生任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 :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副董事长郝军先生、独立董事汤山文先 生组成,其中:李志江先生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董事长李志江先生、独立董事陈俊发先生、独立董事 熊政平先生组成,其中:熊政平先生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登载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 关于聘任郝军先生为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郝军先生为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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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关于聘任胡亮先生为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胡亮先生(简历附后)

为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3 关于聘任卿北军先生为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卿北军先生(简历附后) 为副总裁、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4 关于聘任邵立伟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续聘邵立伟 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邵立伟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 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公司 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郝军先生、 邵立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罗明先生届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总裁,但仍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对其任 职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兰兰女士(简历附后)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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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 1812-1816 号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传 真:0755-3337892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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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胡亮先生: 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光 学专业。曾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作,2010 年 8 月加入公司,历任照明国内销 售部销售总监、研发中心主任、照明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副总裁、全资 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控股子公司金万润(北京)照明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

胡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驰之配偶,系实际控制人之 一兼董事长李志江、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小艳、持股5%以上股东及副董事长罗明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除上述情况外,胡亮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 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卿北军先生: 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 务所、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2 月加入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公司 财务总监。

卿北军先生通过乌鲁木齐江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2万股股票,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持股总数未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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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兰兰女士: 1987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学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职于深圳市国泰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1 年 3 月起在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兰兰女士通过深圳市德润共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6万股 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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