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an 25, 2016

54675_rns_2016-01-25_128af9c5-152a-4cbd-9d3e-c30e6d7e6585.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陈俊发)

本人作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制度的规定,积极 出席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 证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5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本人现场出席6次,通讯方式参加6次, 对经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异议之情形。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1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5年1月20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201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调整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4年度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部董事及独 立董事和监事津贴标准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5年6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提名唐伟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唐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2015年7月31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3,000万元对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投资持有其22%股权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4、2015年8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2015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5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5年10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7,200万元与自然人张海在长春市共同投资设立长春 万润光电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5年10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 募集的用于“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5年11月2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拟向苏军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廖 锦添、方敏和马瑞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不超过44,500.00万元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5年11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拟向苏军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拟向廖 锦添、方敏和马瑞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不超过44,500.00万元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就公司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 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作为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 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议案。 201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和召开了8次会议,主要开展了 以下几方面工作:

  • (1)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 (2)对聘任201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核;

  •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最新进展情况;

  • (4)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进行审核,根据本人工作经验和公司实际情况,

  • 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 (5)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并与其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 履行监督职责。

2015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 关于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董事、监事津贴的会议和审议《投资、并购整合 项目董事会秘书奖金提取制度》的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积极利用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 目建设、对外投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主动向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问 询、了解具体情况;及时跟进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内部制度执行情况,了解执 行的效率、质量,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本人在会计、审计方面的实践经验,给 予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督促 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沟通的畅通渠道,维护中小投 资者的知情权。

  • 2、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

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 3、关注媒体关于公司及LED行业、互联网广告传媒行业的相关报道,以督促公

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其他事项

  •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报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俊发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