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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SON TECHNOLOGI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y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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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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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润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承彪 联系电话:0755-83007325 保荐代表人姓名:黎友强 联系电话:0755-8300708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杜承彪、黎友强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6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7 年4 月17 日-4 月2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1、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报告期内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了访谈; 2、现场核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会议记录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是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
1、对相关高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和 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资料和工作报告;
-
2、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进行查阅。
| 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资料和工作报告; 2、对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进行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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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是 | ||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是 | ||
| 计部门(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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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是 |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 用) |
是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 司适用) |
是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中 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审计 |
是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 市公司适用) |
是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 司适用) |
是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适用)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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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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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1、抽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查阅其对应的原始资料; 2、对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3、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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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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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1、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是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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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 | ||||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不适用 | ||||
| 等情形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 |||||
| 核查了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银行月度对账单;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是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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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
|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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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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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是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 |||||
| 对公司2016 年半年报、三季度报告、2016 年度报告进行了分析 | |||||
| 1.业绩是否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是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不适用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是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 | |||||
| 1、查阅公司及股东所做书面承诺及登记公司出具的前10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核查了公司及股东所做承诺的履行情况。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否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三十四条所列):核查了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 2015 年度分红情况,核查大额资金往来及对应的原始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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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不适用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风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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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要求予以整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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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已采取的持续督导措施及效果和进一步的整改计划 无 |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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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杜 承 彪 2017 年5 月2 日
黎 友 强 2017 年5 月2 日
保荐机构: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加盖公章)
2017 年5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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