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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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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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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美芝股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265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 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534 万股。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 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 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积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11.61元/股在2017年3月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3月8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剔除无效 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 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申购数量上按申购 时间(申购时间以网下发行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 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髙申报价格 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

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公告》”),于2017年3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 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 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 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3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 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 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 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 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2、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 年2 月27 日(T-7 日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 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登载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 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

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 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 资者自行承担。

4、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 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 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1 元/股。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 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 与本次发行。

6、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E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本次发行价格11.6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发行人所在行业为“E50 建筑装饰 和其他建筑业”,截至2017 年3 月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0.16 倍。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 刊登的《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 第一部分“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7、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2,74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74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 年2 月27 日(T-7 日)在《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中进行了披露。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 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 致的投资风险。

9、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 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 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1、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初步询价结束后,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2)初步询价结束后,剔除不低于拟申购总量10%的最高报价部分后有效报 价投资者数量不足10家的;

(3)初步询价结束后,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或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拟申购总量不足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发行价格未达发行人预期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

(5)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6)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7)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8)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9)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 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 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 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 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 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13、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 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 人的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特别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 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3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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