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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Sep 22, 2021
54855_rns_2021-09-22_4ac18a28-113d-4056-b8e0-fe550de4c31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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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向关联方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维景”)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额 度,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 率,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量在借款额度内支取,循环使用,利息支付根据借款 实际使用天数和借款年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 事项。
万向维景为公司直接持有 30%股权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75057U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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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广勇 注册资本:9,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8层16单元之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 门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代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1 年6 月30 日**/2021** 年1-6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
| 总资产 | 9,095.26 | 9,379.35 |
| 净资产 | 5,459.78 | 5,706.41 |
| 营业收入 | 564.96 | 4,803.20 |
| 净利润 | -246.63 | -43.45 |
注: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向维景为公司直接持有 30%股权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万向维景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核查,万向维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有 效期及借款额度范围内使用
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借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根据借款实际使用时间,双方协商
确定
借款用途: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担保及抵押措施: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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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借款协议文本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交易情况
2021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万向维景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为 906.28 万元。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华创证券对美芝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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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任 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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