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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30, 2021
54855_rns_2021-07-30_4ec35112-ee8e-4fd1-a913-b4861c65abe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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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芝股份”、“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 司本次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向维景”)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并中标了 2021 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 二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双方拟签署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之联合体内 部协议,合同暂定价格为 900 万元,具体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本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以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55675057U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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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9,9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4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13号承业大厦8层16单元之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 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 门窗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代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 外);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 | ||
|---|---|---|
| 项目 | 2021 年3 月31 日**/2021** 年1-3 月 | 2020 年12 月31 日**/2020** 年度 |
| 总资产 | 8,979.19 | 9,379.35 |
| 净资产 | 5,637.39 | 5,706.41 |
| 营业收入 | 480.54 | 4,803.20 |
| 净利润 | -69.02 | -43.45 |
注: 2020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3 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万向维景为公司直接持有 30%股权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万向维景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核查,万向维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公司与万向维景组成施工联合体投标并中标 了 2021 年度区直学校学生公寓二次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双方拟签署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之联合体内部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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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优势互补,互利双赢,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的需要。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 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往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 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华创证券对美芝股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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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任 旷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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