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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1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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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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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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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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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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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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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容诚事务所 进行了事前沟通,容诚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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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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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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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日期:2013 年1 月18 日
(3)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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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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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 层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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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情况: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38 人;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6 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8 人。
-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6,323.1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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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1,830.0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897.11 万元,2019 年度为13 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有色金属 矿采选业、商务服务业、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19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金额共计5,526.64 万元,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可以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4 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 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 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 施日期 |
|---|---|---|---|---|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8〕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注册会计师何夕灵、曾凡 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 定 |
山东证监 局 |
2018-01-04 |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18〕3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黑龙江证 监局 |
2018-01-16 |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8〕72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 局 |
2018-10-31 |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20〕13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 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 局 |
2020-7-16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于2002 年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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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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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 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强:于2002 年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2 月开始在本所执 业、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 份;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2002 年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11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0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6 份; 2021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 费用报酬(在2019 年费用基础上,上下变动20%以内),拟支付2020 年年报财务审计收 费7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 万元。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9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托容诚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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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中审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容诚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 事务所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公司已允许中审亚太事务所与容诚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双方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公司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 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我们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 能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 年3 月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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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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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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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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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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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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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审亚太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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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
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3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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