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2
Apr 25, 2022
55882_rns_2022-04-25_50718979-5a86-4be4-ba80-f3929f8aa4ba.PDF
Management Reports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规 范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决议 |
|---|---|---|
| 2021 年4 月15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9、《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1 年4 月 | 第二届监 | 审议通过: |
1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2 日 | 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1 年4 月30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2021 年6 月24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追认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
| 2021 年8 月1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1 年10月27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021 年12月15 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1 年度公司有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 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方面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 程监督。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的各项决策严格按照了《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董事会及管理层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
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等方式,对2021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认真分析准则涉及的相关会计政策变动对自 身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执行,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 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未发生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6、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7、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地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发现有内幕信息 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继续 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 时,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 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 定地发展。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