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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May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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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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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朗特智能

股票代码: 300916

信息披露义务人:苟兴荣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45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朗特智能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苟兴荣
本报告书、本报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苟兴荣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2252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作为上市公司监事应披露的其他基本情况:

  •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苟兴荣女士任上市公司监事,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 2、苟兴荣女士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 3、苟兴荣女士已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

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被 动稀释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股份,导致最终持股比例低于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朗特智能股份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信息披露义务人苟兴荣女士拟于上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46,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不超过 1%)。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苟兴荣女士 减持了 37,400 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朗特智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如有相应计划, 届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3,698,6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8.6863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7,232,1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6%,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苟兴荣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披露《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实施了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42,58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每 10 股送转 5 股。实施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580,000 股增加至 63,870,000 股,苟兴荣持股数由 3,698,640 股变更为 5,547,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仍为 8.68633%。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 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苟兴荣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6 月 24 日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43,720 股。本次减持完成后,苟兴荣持股数 由 5,547,960 股变为 4,304,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73906%。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63,8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63,870,000 股增加至 95,805,000 股,苟兴荣持股数由 4,304,240 股变更为 6,45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仍为 6.73906%。

4、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苟兴荣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10,000 股。本次减持完成 后,苟兴荣持股数由 6,456,360 股变为 4,846,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857%。

5、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披露《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实施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95,805,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5,805,000 股增加至 143,707,500 股,苟兴荣持股数由 4,846,360 股变更为 7,269,5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仍为 5.05857%。

6、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和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关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和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 上市的公告》,首次和预留授予股份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3,707,500 股 增加至 144,644,007 股,苟兴荣的持股数量仍为 7,269,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被动稀释为 5.02581%。

7、苟兴荣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7,400 股,苟兴荣持股数由 7,269,540 股变为 7,232,1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6%。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苟兴荣的持股比例下降至 4.99996%,不 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2020122
日)1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
股份(2020122
日)1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
股份(2024527
日)2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
股份(2024527
日)2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苟兴荣 合计持有股份 3,698,640 8.68633% 7,232,140 4.999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79,985 1.2306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698,640 8.68633% 5,452,155 3.7693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朗特智能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的情形。

1持股比例以公司2020 年12 月2 日股本42,580,000 股计算。

2持股比例以公司2024 年5 月27 日股本144,644,007 股计算。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朗特智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

  •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 2、联系人:郑一丹

  • 3、联系电话:0755-23501350-830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苟兴荣

签署日期: 2024 年 5 月 27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
社区黄埔路52号G栋一层
至四层
股票简称 朗特智能 股票代码 3009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苟兴荣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赠与□
其他☑(股权激励被动稀释)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698,640股
8.68633%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2,891,120股
变动比例: -3.68637%
变动后持股数量:7,232,14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2年1月18日至2024年5月27日
方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致被动稀释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
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是□否☑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减持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
日前六个月内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苟兴荣

签署日期: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