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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4
Jan 1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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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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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0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淮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安 鹏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淮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鹏城登高”)、淮安鹏城展翅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 城展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持有公司股份18,030,802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12.47%)的股东鹏城登高和持有公司股份6,513,75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4.50%)的股东鹏城展翅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39,320股,即减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 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淮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淮安鹏城展翅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鹏城登 高持有公司股份18,030,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7%;鹏城展翅持有公 司股份6,51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 为了满足部分员工获取资金改善生活的需求,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 用,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 的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339,320股,即不超过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 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如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在《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 下:
1、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2)本企业于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的其他承诺进行减持或转让。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企业看好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 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本企业根据公司经 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 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 外。
(3)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 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 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 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
年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正良先生是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的普通 合伙人,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是欧阳正良先生控制的企业,欧阳正良先生通过鹏 城登高和鹏城展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7、欧阳正良先生直接持股的部分及通过深圳市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