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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2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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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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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 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 2024 06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特智能”)于2024 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公 司发展战略,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 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 (A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 公司共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53,022.0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
| 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188.00 | 12,188.00 |
| 2 |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 7,654.39 | 7,654.39 |
|---|---|---|---|
| 3 | 补充营运资金 | 7,000.00 | 7,000.00 |
| 4 |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 14,009.28 | 11,932.77 |
| 合计 | 40,851.67 | 38,775.16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
项目原计划达 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188.00 | - | 2024年12月 | 2026年12月 |
注: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4年12月。本次系该项目第三次延期。
本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 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等的影响,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出 于谨慎考虑,控制了投资节奏,尚未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投入,该项目 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经济环境及 政策环境,以及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 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
(二)审慎评估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讨 论,经过公司重新研究,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 投资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经过多年智能控制器产品的研发设计,公司已形成深厚的技术沉淀,积累了 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智能家居、家用电器、智能电源等领域内具备较强技术研发
实力。公司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逐年加大研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搭建了完善 的技术研发体系,组建了具有较强产品研发实力的技术人才队伍。目前,公司研 发人员在产品线路设计、结构设计、外观设计、工艺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 深刻的理解。公司良好的产品研发能力、扎实的技术人才储备及完善的技术研发 体系将成为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深圳,实施主体为朗特智能,实施 方式为在广东省深圳市购置写字楼。为更好地实施该项目,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后, 公司持续对该项目的购置地点、购置方式、房屋类型和结构、产业政策支持等进 行多方面的对比论证,力求让该项目能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核心技术 支持。受前期宏观经济环境不明朗的加强及国内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多不明朗因素 的影响,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研发中心各项需求的合适场地,但深圳市内写 字楼供应充足,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成相关物业的购置, 以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房地产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写字楼物业相 关信息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和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我 们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同意在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项目进行延 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12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是根
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特智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宏观经 济环境、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兴业证券对朗特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醒上市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应积极推进 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并提醒公司应结合业 务发展、行业变化等情况审慎论证募投项目可行性,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与信 息披露义务。同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本次延期系第三次延期,保荐机构 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募集资金较长时间无法产生效 益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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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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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