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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Sep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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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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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50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 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于2024 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 出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32.77万元、自有资金2,076.51万元通 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百仕 威”)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相关款项视项目 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 股(A 股)股票 1,06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6.52 元。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60,193.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171.79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53,022.0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 441ZC004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后项目投资
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88.00 12,188.00
2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7,654.39 7,654.39
3 补充营运资金 7,000.00 7,000.00
4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 14,009.28 11,932.77
合计 40,851.67 38,775.16

注:1、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并结项,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该事项已于2024年6月18日经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就该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客户海外产能需求,构建多元化的产能布局,顺利推进公司“泰 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1,932.77万元[1] 、自 有资金1,936.42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加坡百仕威”)增资及实缴出资泰国百仕威,公司全资子公司百仕威实业(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百仕威”)以自有资金140.09万元对泰国百仕威 增资及实缴出资。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完成后,泰国百仕威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4.5亿泰铢,其余资金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及实缴出资后的实际注册资本、资本公 积以增资及实缴出资时的实际汇率和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泰国百仕威仍为公司 下属全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包含因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而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等额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的募集资金。 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要求具体操作落实,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 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编
0205567017551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0,000.00泰铢
注册地址 106 Moo. 7 Thatum sub-district, Srimahaphot district, Prachinburi
province 25140
经营范围 贸易与投资、家用电器控制板、通讯电源、电子配件、电子元器
件、汽车电子产品、激光雕刻机、消费电子、智能控制器及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相关业务
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前后,新加坡百仕威直接持股99%,香港百
仕威直接持股1%,公司通过新加坡百仕威、香港百仕威间接持
股100%

(二)泰国百仕威相关财务数据

单位:泰铢

主要财务指标 2024630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36,458,054.85
36,519,380.52
(61,325.67)
主要财务指标 20241-6
营业收入 0
利润总额 (61,325.67)
净利润 (61,325.67)
  • 注:1、泰国百仕威成立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2、2024 年 6 月 30 日及 2024 年 1-6 月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其他说明

泰国百仕威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泰国 百仕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泰国百仕威进 行增资及实缴出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募投 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履行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和审批程序,尚需履行泰 国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变更程序。

六、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款项系用于“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该 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中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款项由泰国百仕威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公司、泰国百仕威、新加坡百仕威已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及泰国百仕威、新加坡百仕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实施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 案》,认为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 资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 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经营需要,本次 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该事 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及 实缴出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增资及实缴出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 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 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 1、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通过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