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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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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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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 2022-04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

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 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因可参与上 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8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5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三)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2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2022年6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因上述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根据《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 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了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分配方案的具体内 容为: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63,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161,000元;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5,805,000股。鉴于上 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 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二)调整方法

  • 1、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

  • 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的授予价格= (20.65-0.3)/(1+0.5)=13.5667元/股。

2、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 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 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数量=101.942× (1+0.5)=152.913万股;预留授予的数量=25.548×(1+0.5)=38.322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但因可参与本议案表决的非关联董事人数 不足三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价格和数量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 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本激励计划调整 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 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但因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 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八、备查文件

  • 1、《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 2、《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3、《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暨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调整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