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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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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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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8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56.52元/股,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项目备案文号 项目环评批文号
1 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 18,498.00 18,498.00 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17]18 号、安发改行政审批字[2019]70 号 安环评字[2019]76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188.00 12,188.00 深宝安发改备案[2019]0656 号 -
3 补充营运资金 7,000.00 7,000.00 - -
合计 37,686.00 37,686.00 - -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 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12 月 2022 年12 月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实施方式为在广东省深圳市购置写字 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尚未购置相关物业,故未对该项目投入相关募集 资金。

(二)审慎评估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

公司根据外规要求,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和讨论,

经过公司重新研究,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仍然具备投资 的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主要考虑如下:

经过多年智能控制器产品的研发设计,公司已形成深厚的技术沉淀,积累了 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智能家居、家用电器、智能电源等领域内具备较强技术研发 实力。公司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逐年加大研发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搭建了完善 的技术研发体系,组建了具有较强产品研发实力的技术人才队伍。目前,公司研 发人员在产品线路设计、结构设计、外观设计、工艺设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及 深刻的理解。公司良好的产品研发能力、扎实的技术人才储备及完善的技术研发 体系将成为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主体为朗特智能,实施方式为在广东省深圳市购置写字楼。为更好地实施该项 目,公司正在对该项目的购置地点、购置方式、房屋类型和结构、产业政策支持 等进行多方面的对比论证,力求让该项目能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核心 技术支持。公司目前已考察了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福海街道、新安街道、石 岩街道、松岗街道及南山区等9处写字楼,但由于候选物业存在交通不便利、周 边配套设施不完善、售价高、布局不合理或交期长等原因公司尚未最终确定该募 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

虽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未寻找到能够满足研发中心各项需求的合适 场地,但深圳市内写字楼供应充足,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前提下尽快完 成相关物业的购置,以推进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市场环境变 化及写字楼物业相关信息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 我们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评估,同意在该募投项目的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年12月调整至2022年12 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12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募 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实,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特智能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市场环 境、行业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提醒上市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市公司应积极推进募投项 目的实施,避免募投项目长期处于搁置状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兴业证券对朗特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 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