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55882_rns_2021-11-29_a1080a33-9f96-40bf-85e9-52accb721a6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朗特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65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20〕1178 号)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31,93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42,580,000 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之日的总股本 42,5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2,774,000 元;同时以每 10 股送 红股 1 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每 10 股送转 5 股,送 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3,870,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 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3,8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 47,8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5,97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及其做出各项承诺的内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苟兴荣,共 1 名股东。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 售的股东在《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相关股东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承诺如下:

1 、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 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2)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因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3)本人于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人的其他承诺进行减持或转让。

2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本人看好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 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本人根据公司经营、 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

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 等内容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低于 5%时除外。

(3)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 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 的现金分红。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等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的承诺。

(二)相关股东是否存在违反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 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有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股东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1 年 12 月 2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5,547,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 名。

(四)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总数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备注
1 苟兴荣 5,547,960 5,547,960 1,386,990 注1
合计 5,547,960 5,547,960 1,386,990

注1:股东苟兴荣目前担任公司监事,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47,960股,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单位:股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7,895,000 74.99% - 1,386,990 46,508,010 72.82%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47,895,000 74.99% - 5,547,960 42,347,040 66.30%
高管锁定股 - - 4,160,970 - 4,160,970 6.5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75,000 25.01% 1,386,990 - 17,361,990 27.18%
三、总股本 63,870,000 100.00% - - 63,87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特智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解除限售相 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 核查意见出具日,朗特智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兴业证券对朗特智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