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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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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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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茂祺)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4年 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王茂祺先生,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7月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7月和2005年7月先后毕业于 武汉大学,获民商法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曾任西安鹰之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安山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师、深圳市 小菜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广东梦海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深圳市安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董事 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以现场/通讯 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王茂祺 | 10 | 10 | 10 | 0 | 0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股东 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以现场/通讯 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王茂祺 | 3 | 3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 义务。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有效发挥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监督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参加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沟 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深度交流,了解、掌握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同时通过公开 独立董事邮箱的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满足15个工作日的要求,本人通过参加
股东大会、走访孙公司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
6、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 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 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需向关联法人深圳市东精达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立 田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公司预计2025年与上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
上述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子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 要,各项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在审议本次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2、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 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 告均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 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 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且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经审阅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 司两次会议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具备其行使职权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同时,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5、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审议并披露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股权激励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茂祺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