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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Oct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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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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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研究,现对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公司业绩考核层面未能达到100%的标准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 结果未能达到100%归属标准,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 作废处理。公司本次作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 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预留授予的3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归属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的归属事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杨小平(签字):

李鹏志(签字):

王茂祺(签字):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