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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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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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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唐惠玲)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权利,依法履行职责,在2022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 召开8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类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
| 董事会 | 8 | 8 | 0 | 0 | 否 |
| 股东大会 | 6 | 6 | 0 | 0 | 否 |
2022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并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2年度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 项没有提出异议,除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认真、 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
具了书面意见。
1、2022 年2 月21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4 月24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关于公 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 品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5 月1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关于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6 月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8 月17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关于 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6、2022 年9 月13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 调整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11 月18 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 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 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进行审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 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薪酬考核事项的合理性、科学 性。
2、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审计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并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3、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 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与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 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 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特别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
议事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深入公司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 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 运作方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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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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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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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本人在本年度履职期间一直秉承诚信勤勉的原则,忠实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 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2022 年12 月5 日召开2022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在2022 年度对我工作 给予的协助和配合。
独立董事:唐惠玲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