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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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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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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 2022-029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日以电子 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永校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 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 全部限制性股票,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 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 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除拟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2 年6 月27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55 名激励对象授予101.9420 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20.6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