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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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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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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朗 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 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研究, 现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唐惠玲(签字):

周 到(签字):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