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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r 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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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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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公司”或“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工作

兴业证券保荐代表人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内部审计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了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等,对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根据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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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对朗特智能《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提请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遵守资本市场规范,严格执行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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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华辉 贾晓斌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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