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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tech Smart Control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2
Apr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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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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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5月18日 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5 月18 日下午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5 月18 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 月 18 日上午9:15 至2022 年5 月18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 (六)股权登记日:2022 年5 月12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 年5 月12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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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风
工业园厂房3 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二)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4 月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四)议案第5 项、第7 项和第8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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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 年5 月13 日(上午8: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风工业园厂 房3 栋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 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2 年5 月13 日17:00 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部。来信请 寄: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风工业园厂房3 栋 证券部收, 邮编:51812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宝发、郑一丹
联系电话:0755-23501350-8301
传真号码:0755-235013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黄埔社区南洞东环路正风工业园厂房3 栋 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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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如因疫情影响无法到场参会的,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律师将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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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代码:350916 投票简称:朗特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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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 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 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一)投票时间:2022 年5 月1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至9:25,9:30 至
-
11:30,下午13:00 至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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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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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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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5 月18 日上午9:15 至2022
-
年5 月18 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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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说明:
-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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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 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增加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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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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