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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1

Aug 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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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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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4 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 月8 日披露了《关于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 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75,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6%)。

2021 年4 月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 女士均未减持公司股份。2021 年6 月3 日,公司因完成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999990 股,故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的减持数量分别调 整至120,000 股,减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期限届满告知函》,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 丽女士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上述已届满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未来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的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李燕 未减持 未减持 未减持 未减持
庄世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21.7.19
29.35
5,000 0.0025%
2021.7.20
29.41
18,000 0.0089%
刘俊丽 未减持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李燕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79,999 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120,00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庄世强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56,999 0.2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97,000 0.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刘俊丽 合计持有股份 479,999 0.24% 479,999 0.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 0.06% 120,000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9 0.18% 359,999 0.18%

注: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为公司实施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明细数据。

2、上述计算结果的尾差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导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严格遵守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 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二、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燕女士、庄世强先生、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 知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1 李燕 副总经理、董事 479,999 0.24%
2 庄世强 副总经理、董事 456,999 0.23%
3 刘俊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79,999 0.24%
合计 1,416,997 0.7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6、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李燕 120,000 0.06%
2 庄世强 97,000 0.05%
3 刘俊丽 120,000 0.06%
合计 337,000 0.17%

注:①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②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燕、庄世强、刘俊丽承诺: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燕、庄世强、刘俊丽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 1、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 2、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 3、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告知函》;

  • 4、李燕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 5、庄世强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 6、刘俊丽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8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