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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ONGLI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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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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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 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4 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50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 费用人民币 674.44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775.56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 441ZC0041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1 Mini-LED显示模组新建项目 25,574.63 18,228.59
2 LED 背光显示模组扩建项目 18,758.28 14,221.41
合计 44,332.91 32,450.00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及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故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公司将根 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优化经 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 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 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4、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 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在通过董事会审议之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 2、公司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产品进行全面

  • 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收益型凭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审核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投行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

述,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小勇 吕佳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