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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hexing Co.,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3
Ap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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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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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 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 工作,了解和监督公司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议案 |
|---|---|---|
| 2022年2月14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参加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及融资的议案》 |
| 2022年4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 年度向金融机 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3.《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2年8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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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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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监事会对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 各决策程序及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其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及运作规范;公司定期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的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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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及时的监督和核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理的、必要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 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与执行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 与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尽量控制知情人范围的基础上进行 了及时的知情人登记,2022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三、 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参加股 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及时督促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保护股东、公司和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3 年 10 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监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积极推进换届 选举相关工作。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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