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Lihex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9, 2022

55974_rns_2022-05-09_8126eca2-2ecb-4024-b296-91b04f2abe4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1013 证券简称:利和兴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 民币的贷款授信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 1 年内;并同意公司子公司、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相应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担保、资 产抵押、质押公司应收账款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先生在审 批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贷款决策权,及与相关银行签署贷款合同、担保合 同、质押合同等文件。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向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申请了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7 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公司全资子公司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江门”)分别与中国银行 布吉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林宜

1

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林宜潘先生为公 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黄月明女士为公司董事,其二人为夫妻关系,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利和兴江门分别与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签订了一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 1、债权人:中国银行布吉支行

  • 2、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仟万元整

  •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本次为公司向中国银行布吉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 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不收取担保费用。为公司解决了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需要担保的问题,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积极影响。

五、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 子、孙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 易。

六、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审批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并与相关 银行签署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独立董事亦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5、《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