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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hex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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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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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 负责的态度,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询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不会对募投项目 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面积及建设周期的议案》。
二、关于《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部分优 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孙公司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本次增 资扩股是基于其自身业务发展需要,通过引入投资人,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加强公司 治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本次放弃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公司全资子公司放弃部分优 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
三、关于《关于孙公司加大投资下游电子元器件领域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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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孙公司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本次加 大对电子元器件领域投资规模,是公司在做强智能制造设备业务的同时,结合自身在信 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多年积累的研发及生产经验向下游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核心基础 零部件领域的开拓,可以进一步延伸业务领域更好地为下游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竞争优势,增强客户粘性,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新的 协同支持,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并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加大投资事项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孙公司加大投 资下游电子元器件领域业务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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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梁清利:
汪林:
郑晓曦: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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