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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FOTRONIC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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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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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门科技”或“公司”)于2021年 11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10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391,300,000.00 元。截至2019 年10 月31 日,公司 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3,000,000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391,3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0,585,566.0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340,714,433.9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9〕3-5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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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2019 年11 月0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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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 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 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 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 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 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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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 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 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普门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 — 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 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普门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六、上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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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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