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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6

Dec 1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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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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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6-10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部分股东、 董事、高管、监事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合法合规维护上市公司市值稳定,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主要股东签署《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 、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 27/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 份变动事项,上项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2 、主要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52% ,可减持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 19% ,拟 减持最高股份比例合计不超过 12%

3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十二 个月内进行(即 20161222 日至 20171221 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即 2017110 日至 201819 日),本次计划减持股份减持完成后在以上减持期间不再减持 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公司主要股东包含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 生、熊瑾玉女士、持股 5% 以上股东何吉伦先生、董事姚太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段武杰 先生、蒋皓先生、朱贤洲先生、监事会主席谢志明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电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事达”)董事周继科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一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波先生、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光广告”)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波先生、股东张艳君先生及杨路菲女士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拟减持股东持股数量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虎军 115,388,120 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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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瑾玉 29,704,777 4.84
何吉伦 76,992,400 12.55
姚太平 23,763,240 3.87
段武杰 17,206,297 2.80
蒋皓 9,459,675 1.54
朱贤洲 7,591,422 1.24
谢志明 3,580,720 0.58
周继科 7,995,687 1.30
陈波 5,669,941 0.92
李波 3,373,085 0.55
张艳君 14,637,755 2.39
杨路菲 4,592,736 0.75
合计 319,955,855 5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拟减持股东名称: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何吉伦先生、姚太平先生、段武杰先 生、蒋皓先生、朱贤洲先生、谢志明先生、周继科先生、陈波先生、李波先生、张艳君先生、 杨路菲女士。

2 )减持目的:鉴于曾在公司任职及仍在公司任职且持股 250 万股以上的股东为避免股 东的无序减持对公司市值的稳定造成影响,同时考虑部分股东的减持需求或自身资金安排需 要,上述股东签署股份减持计划,拟统一规划未来 12 个月的减持数量,使股东的增减持有 序计划进行,合法合规维护上市公司市值稳定。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未来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刘虎军 不超过15,000,000股 2.4442% 大宗交易
熊瑾玉
何吉伦 不超过37,000,000股 6.0291% 大宗交易
姚太平 不超过5,000,000股 0.8147% 大宗交易
段武杰 不超过4,300,000股 0.7007% 大宗交易
周继科 不超过2,500,000股 0.4074% 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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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蒋皓 不超过2,000,000股 0.3259% 大宗交易
朱贤洲 不超过1,800,000股 0.2933% 大宗交易
谢志明 不超过300,000股 0.0489%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陈波 不超过570,000股 0.0929%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李波 不超过330,000股 0.0538%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张艳君 不超过1,460,000股 0.2379%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杨路菲 不超过460,000股 0.0750%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合计 不超过70,720,000股 12%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 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 )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十二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

5 )减持价格区间:不低于 27.00 元 /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 、本次减持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该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3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8 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4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

5 、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刘虎军先生和熊瑾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 不低于 21.20%,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备查文件

刘虎军先生、熊瑾玉女士、何吉伦先生、姚太平先生、朱贤洲先生、周继科先生、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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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杰先生、蒋皓先生、谢志明先生、陈波先生、李波先生、张艳君先生、杨路菲女士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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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