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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r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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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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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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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141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建光电”)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联建光电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联建光电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联建光电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建光电董事会编制 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建光电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联建光电募 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 公司将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 号”文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验字[2011]255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368,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3,435,423.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34,564,576.19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 141,011,576.19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203,531,362.08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7,159,900.00 元,该自筹投入资金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2011 年 10 月 24 日出具“大华核字[2011]2073 号”鉴证报告确认;201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人民币 59,935,517.00 元;2013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57,797,483.71 元;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34,009,786.80 元; 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24,620,374.94 元,2016 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人民币 8,299.63 元。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超募资金部分累计使用人民币 147,570,521.61 元(含 利息收入)。2011 年,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以超募资金 人民币 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95.50 万元设 立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2013 年,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54.50 万元收购 梁勤俭先生持有联动文化 9%股权,使用超募资金 5,050 万元增资联动文化(北京) 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8,570,521.61 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
2011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 额人民币 780,926.32 元,2012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853,305.37 元,2013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0,333,133.62 元,2014 年度收 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350,360.03 元,2015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净额人民币 218,013.93 元,2016 年度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511.7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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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1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二 ) 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1 、 第一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何吉伦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95 号)核准, 于 2014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16,393,442 股,发行价为每股 15.86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310370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 款人民币 259,999,990.1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500,000.00 元 ,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7,499,990.12 元。
配套融资项目之向何大恩、黄允炜、樊丽菲、何晓波、王琦合计 5 名交易对方 支付现金购买分时传媒股权,计划投资 24,029.00 万元,已累计投入 24,029.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项目资金投资已经完成。
配套融资项目之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包括差旅费在内的交易费用 1,971 万元,已累计投入 1,877.66 万元,其中 2014 年 1-12 月投入 1,801.66 万 元,2015 年 1-12 月投入 41 万元;2016 年 1-12 月投入 35 万元;本项目尚未 使用金额 93.34 万元。
2014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75,844.68 元,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9,965.97 元;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12,186.75 元。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配套融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041,403.43 元。
2 、 第二次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再飞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9 号)核准,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 6,85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31.00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31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 款人民币 212,35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00,000.00 元 , 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0,850,000.00 元。
配套融资项目向杨再飞、蒋晧、拓鼎投资、段武杰、周继科、华信兄弟、张鹏、 钟山九鼎和湛泸九鼎合计 9 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友拓公关和易事达股权, 项目现金总投资 26,168.5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21,085.00 万元,不足 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 21,088.68 万元(含利息收入)。本项目尚未使用金额 0 万元。
201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38,535.37元。本募 集资金专户的账号已于2015年11月19日销户,剩余资金余额1,823.93元全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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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入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基本存款账户0282100575806。
3 、 第三次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马伟晋 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1 号)核准, 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发行数量 50,701,674 股,发行价为每股 22.09 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 会师报字[2016]第[31063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实际 募集的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9,999,978.66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壹 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柒拾捌元陆角陆分),扣除承销佣金 32,172,989.70 元 后,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1,087,826,988.96 元。
配套融资项目向马伟晋、力玛智慧、德塔投资、朱嘉春、郭检生、申箭峰、罗 李聪、向业胜、刘为辉、陈斌、周伟韶、风光无限投资、瀚创世纪、新余博尔 丰、新余励唐会智、奥星合伙和众行投资等 17 名交易对方支付现金购买深圳 力玛、华瀚文化、励唐营销和远洋传媒的股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641,715,136.51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 641,715,136.51 元。本 项目尚未使用金额为 0.00 元。
配套融资项目计划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 32,610,265.52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支付交易费用 32,610,265.52 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0.00 元。 配套融资项目计划补充流动资金为 445,674,576.63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投入 445,674,576.63 元,尚未使用金额为 0.00 元。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净额人民币 82,276.85 元。本募集资金专户的账号已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 销户 , 剩余资金余额 82,276.85 元全部转入浦发深圳泰然支行账户 7910015520000308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 )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麒麟支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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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3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1 年 10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 LED 应用产品产业化 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健和”), 公司将 LED 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惠州健和后,公司及惠州健和 连同保荐机构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宝 安支行”)于 2011 年 11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本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 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 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4年1月24日,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麒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业账户。
2015年9月6日,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平安 银行深圳宝安支行0282100710504账号。
2016年10月28日,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平 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2000000336431账户。
2 、 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1 )第一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大道支行于 2014 年 6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本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 保荐机构,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顾问主办 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 2 )第二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大道支行于 2015 年 3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 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本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 保荐机构,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顾问主办 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5年11月19日,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乡大道支行44201018700052506272账号。 ( 3 )第三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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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4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于2016年6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已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 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 定)的,浦发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东兴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顾问主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2016年8月24日,因募集资金专业账户内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注销了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79100155200003132账户。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行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款类型 |
|---|---|---|---|---|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
| 0282100710504 | 149,284,700.00 | --- | 已注销 | |
| 2000000336431 | --- | --- | 已注销 | |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宝安支行 |
2000002776133 | --- | --- | 已注销 |
| --- | --- | 已注销 | ||
| 18014498961001 | --- | --- | 已注销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蛇口支行 |
44201502800052537602 | 44,268,300.00 --- |
0.00 0.00 |
活期 通知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麒麟支行 |
4000023129200407938 | 148,367,000.00 | --- | 已注销 |
| 小计 | 341,920,000.00 | 0.00 | ||
| 二、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
| 257,499,990.12 | 2,999.11 | 活期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西乡大道支行 |
44201018700052503547 | --- | 1,038,404.32 | 通知存款 |
| 44201018700052506272 | 210,850,000.00 | --- | 已注销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 79100155200003132 | 1,087,826,988.96 | --- | 已注销 |
| 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
| 小计 | 1,556,176,979.08 | 1,041,403.43 | ||
| 合计 | 1,898,096,979.08 | 1,041,403.43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7,355,423.81元,已于2011年11月支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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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无)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加盖公章 )
二 O 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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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 6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3,456.46 | |||||||||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8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110.1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4,928.47 | 14,928.47 | 0.83 |
15,577.48 |
104.35 | 2013年12月 | 5,479.45 | 是 | 否 |
| LED创新技术研发中心 项目 |
否 | 4,426.83 | 4,426.83 | 0.00 |
4,775.66 |
107.88 | 2014年12月31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355.30 | 19,355.30 | 0.83 |
20,353.14 |
5,479.45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57.05 | --- |
2,657.05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000.00 | --- |
2,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否 | 10,100.00 | --- |
10,100.00 |
100.00 | 340.28 | 否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757.05 | --- |
14,757.05 |
340.28 | ||||||
| 合计 | 19,355.30 | 34,112.35 | 0.83 |
35,110.19 |
5,819.73 | |||||
| 1、LED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计划分5 | 年实施,前2年为建设期,后3年为达产期。现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投入使用,二期主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分具体项目) | 体工程已于2013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后期产能将随订单需求逐渐释放,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2、LED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按计划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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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表 第 1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金额14,101.16 万元,2011 年度用超募资金中的2,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8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2 年 | |
| 度用超募资金中的4,595.50万元投资设立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2013年度用超募资金中的454.50万元向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 | |
|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收购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梁勤俭9%的股权,用超募资金中的5,050万元向深圳市联动文化投资有 |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限公司增资,用于缴足所认购的联动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剩余超募资金1,857.05万元(含截至2013年12月3日 |
| 的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余额为35.16元,系剩余 |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该账户结息余额。该账号已于2014年1月24日销户,销户申请书号:NO0360208,剩余超募资金余额 | |
| 35.16元全部转入中国工商银行深圳麒麟支行一般存款账户4000023119200341907。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2011年10月25日董事会公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2,715.99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1]2073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
| 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工商银行深圳麒麟支行4000023129200407938 账户、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0282100710504 账户、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00000336431账户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建设银行深圳蛇口支行44201502800052537602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尚 |
| 未注销。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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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表 第 2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二、 第一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二、 第一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6,000.00 | |||||||||||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06.6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长期股权投资 否 |
24,029.00 | 24,029.00 | 0.00 | 24,029.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否 |
1,971.00 | 1,971.00 | 35.00 | 1,877.66 |
95.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26,000.00 | 26,000.00 | 35.00 | 25,906.66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2014年7月19日董事会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4,469,903.80 | 元募集资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 |||||||||||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 | 31041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 | ||||||||||
|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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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况表 第 3 页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第二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1,085.00 | |||||||||||
|---|---|---|---|---|---|---|---|---|---|---|---|---|
| 投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088.6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长期股权投资 否 |
21,085.00 | 21,085.00 | 0.00 | 21,088.68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21,085.00 | 21,085.00 | 0.00 | 21,088.68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5年11月19日建设银行深圳西乡大道支行44201018700052506272账户余额为1823.93元,已于2015 时全部转入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基本存款账户0282100575806。 |
年11 | 月19日注销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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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第三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四、 第三次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12,000.00 | ||||||||
| 投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00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00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 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长期股权投资 否 |
64,171.51 | 64,171.51 | 64,171.51 | 64,171.5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配套融资交易费用 否 |
3,261.03 | 3,261.03 | 3,261.03 | 3,261.0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否 |
44,567.46 | 44,567.46 | 44,567.46 | 44,567.4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12,000.00 | 112,000.00 | 112,000.00 | 112,0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6年8月24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79100155200003132账户余额为82,276.85元, 已于2016年8月24日注销时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行账户79100155200003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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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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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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