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8, 2021

55274_rns_2021-12-28_3e7ff850-bc8b-4daf-b9b8-e7f4611b1f1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ST联建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光电”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526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 注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对《关注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就 《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如下:

问题 1 、公告显示,亨安事务所成立于 202133 日,于 20211130 日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截至 20211130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27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1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 人。请亨安事务所补充说明截至 回函日已承接及拟承接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审计客户名称、 客户所处申万一级行业、签字会计师及复核人员、收费情况等,并结合专业人 员配备情况及其行业专长、原审计团队人员变动情况等因素,说明是否具备承 接并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能力。请补充报备亨安事务所完成财政

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的相关证明文件。 亨安事务所回复:

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本所除了拟承接的联建光电 2021 年报审计业务外, 未有已承接及拟承接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审计客户名称: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所处申万一级行业:传媒

签字合伙人:吴朝辉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景华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苏林

收费情况:审计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联建光电管理层根

1

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本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亨安事务所人员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亨安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34 人,其中合伙人 3 人,注册会计师 1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 人。团队 主要成员均系原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沙自贸区分所审计二部人 员,常年从事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公司 审计等证券业务。以上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均已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后续本 所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相应增加从业人员数量。

根据联建光电 2021 年度审计需要,除委派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的合伙人和签 字注册会计师外,本所还将计划委派具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经验的各级审计人员 10 名(其中参与过联建光电 2019 年度审计的审计人员 3 人,参与过联建光电 2020 年度审计的审计人员 5 人),并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本项目签字合伙人简介:

吴朝辉,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8 年。2011 年 10 月 2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21 年 9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执 业,现任亨安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宏川智慧(002930,仓储业)、蓝盾股 份(30029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技术(300077,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联建光电 300269,商务服务业)等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吴朝辉先生自 2020 年 1 月起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系公司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其对公司的 经营及财务情况非常熟悉,具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保证高质量完成公司 的年度审计工作。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介:

陈景华,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4 年。2015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

2

2021 年 11 月开始在广东亨安事务所执业,现任亨安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 为众业达(002441,批发业)、鼎龙文化(002502,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 音制作业)、新媒股份(300770,互联网传媒)等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服务,有从事证券服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简介:

马苏林,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5 年。2005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8 年 1 月开始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 5 月开始在亨安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5 家。从业期间负责多家企业证 券业务审计工作,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为了提高抵御职业责任风险的能力,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 号)的规定,本所购买了中国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保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每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已购买的执业保险预计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本所具备应对重大复杂事项的经验,本项目委派的合伙人、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本所已根据项目情况配备了足够的专业人员,并将制定针对性的审计计划, 本所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风险,本所具备承接并完成联建光电 2021 年年报审 计业务的能力。

问题 2 、公告显示,亨安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请亨安事务 所补充说明上述质量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可行性,以及亨安事务所为保障 上述质量控制制度得以落实已采取和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亨安事务所回复:

本所质量控制制度有:《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部质量控制复核工 作管理办法》、《执业质量检查暂行规定》、《业务质量检查评分标准》。主要内容 如下:

一、主任会计师对本所业务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3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参与业务质量控制,承担质量控 制职责是本所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所内各部门在业务质量控制过程中承担相 应的责任。

(二)主任会计师是本所的风险管理负责人,对本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政策 与程序以及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终责任。

(三)本所设立风险控制和专业技术组,风险控制和专业技术组负责本所质 量控制、质量监督工作的规程、规则、标准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重 大风险问题的决策。

(四)本所的领导层应当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通过下列措施实现质量控制 的目标:

1、合理确定管理责任,以避免重商业利益轻业务质量;

  • 2、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激励的政策和程序;

  • 3、投入足够的资源制定/修订和执行本制度,并形成相关文件记录。

二、质量控制制度运作人员

(一)质量控制部是本所专门负责执行本制度的具体运作机构。主任会计师 应委派适当的人员并授予其必要的权限,以帮助主任会计师正确履行其职责。 (二)质量控制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质量至上意识,能够认真履行主任会计师授予的

  • 权限;

2、有 6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并担任过上市公司或大型国有企业审计项目负 责人;

  • 3、担任高级经理 3 年以上;

  • 4、掌握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

  • 5、具有职业判断力;

  • 6、掌握本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

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流程和要求

(一)本所将质量控制部作为独立于项目组以外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所重要业务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复核程序及内容如下:

  • 1、具体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审计现场对审计项目全部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和检

4

查,其重点是:

(1)详细复核审计项目全部工作底稿(包括所附审计证据) 。

(2)复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应亲自或要求注册会计师 或助理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审计情 况完成表,签字后交高级经理进行复核。

2、项目合伙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经理)应对具体项目负责人复核过的工作 底稿进行重点复核,重点如下:

(1)审核审计计划是否经过核准(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证券 公司由项目合伙人批准,其他企业由高级经理批准)并予以执行,具体项目负责 人是否已按要求进行详细复核。

(2)复核风险评估程序及其应对措施、审计工作总结和分析性测试的具体 工作底稿,并对重点项目的工作底稿进行详细复核,包括:

①是否根据审计计划要求及评估的风险对重要项目和风险大的审计领域进 行了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是否执行到位,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②具体项目负责人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拟调整分录是否得到客户认 可,未调整不符事项的处理是否符合对重要事项进行披露的要求;

③具体项目负责人是否已将上述复核过程、复核结论完整地反映在复核底稿 中;

④根据专业判断,分析判断重要的或易存在问题的财务报表项目,是否还存 在未被发现的重大问题;

⑤对关联交易、担保、持续经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负债等重大事 项进行审核;

⑥复核审定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之间、财务报表与财务报表附 注之间各项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审计报告中引用的数据是否与审定的财务 报表数据相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及格式是否符合准则规定,意见类型是否与被 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相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应披露的事项是否完整、正确, 文字表述是否清晰、恰当。

(3)复核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补充和修 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项目合伙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经理)在复核底稿中签字,

5

并将底稿交到质量控制部。

  • 3、质量控制部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主要包括下列事项,重点如下:

  • (1)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

  • (2)项目组在准备出具审计报告时得出的结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

  • 取决于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

  • (3)项目组就具体审计业务对本所独立性作出的评价;

  • (4)项目组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特别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项目

组对舞弊风险的评估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 (5)作出的判断,尤其是关于重要性和特别风险的判断;

  • (6)项目组是否已就存在的意见分歧、其他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

  • 咨询,以及咨询得出的结论;

  • (7)项目组在审计中识别的已更正和未更正的错报的重要程度及处理情况;

  • (8)项目组拟与管理层、治理层以及其他方面沟通的事项;

  • (9)所复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反映了项目组针对重大判断执行的工作,

  • 是否支持得出的结论;

  • (10)项目组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 (11)工作底稿形式的完善性。

  • 4、质量控制部进行独立复核的时间,自具体项目负责人提交完整的工作底

  • 稿之日起,不应短于 3 天;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复核时间不应短于 5 天。

(三)本所实行审计项目分类控制制度,对一般项目实行项目工作底稿三级 复核制度:一级复核由项目组内部级别较高人员对级别较低人员完成的工作底稿 进行复核完成;二级复核由具体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三级复核由项目合伙人完 成。

对重要项目除一、二级、三级复核遵照通常作法外,由独立于项目的质量控 制部人员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全部复核完成后,由主任会计师或经授权的副 主任会计师签发报告。

  • (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通常包括:

  • 1、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讨论;

  • 2、复核财务报表或其他业务对象信息及报告,尤其考虑报告是否适当;

6

3、结合常规一、二、三级复核内容,选取与项目组作出重大判断及形成结 论有关的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4、关注各级复核人员提出的意见,是否均已作出纠正或调整,以保证复核 工作的严肃性。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范围取决于业务的复杂程度和出具不恰当报告的风险。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不减轻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当在业务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及时实施复核, 以使重大事项在出具报告前得到满意解决。

(六)如果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建议,并且重大事项 未得到满意解决,项目负责人不应当出具报告。只有在按照本所处理意见分歧的 程序解决重大事项后,项目负责人才能出具报告。

(七)在业务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向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进行咨 询。当咨询问题的性质和范围十分重大时,项目组和复核人员应当谨慎从事,以 使复核人员保持客观性。

如果复核人员不能保持客观性,应当委派其他人员或聘请具有适当资格的外 部人员,担当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或该项业务的被咨询者。 四、意见分歧的解决

(一)如果项目组内部、项目组与被咨询者之间出现意见分歧,应首先上报 具体项目负责人解决;具体项目负责人不能解决的,上报高级经理解决;高级经 理不能解决的,上报项目合伙人解决,并形成记录留存档案。

(二)项目负责人或高级经理如认为有必要,可将意见分歧书面上报质量控 制部,由质量控制部在一个工作日之内作出书面答复,并留存档案。

(三)质量控制部如认为有必要,应将意见分歧书面上报风险控制和专业技 术组,由风险控制和专业技术组作出最终决定,并留存档案。

五、业务工作底稿归档

(一)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 60 日内,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档,移交档案 室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本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本所依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控制》 中关于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管理、保密、完整性、使用与检索、保存期限,以

7

及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等事项的规定,制定本所业务工作底稿的格式、内容和 范围,以及业务工作底稿的归档。

六、执业质量检查

  • (一)本所每年度对项目组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并根据需要可以临时组织对

  • 项目的质量检查,各项目组应予积极配合。

  • (二)检查人员运用查阅、核对、询问、计算、分析等方法,通过听取汇报,

  • 抽查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方式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 (三)本所业务项目质量检查分为三类:

  • 1、对业务项目档案的检查(事后检查)

  • 对业务项目的检查在该业务报告出具后 60 天或该项业务完成后 60 天内进行。

  • 2、对业务项目的现场检查(事中检查)

  • (1)一般项目的现场检查;

  • (2)利用督导的监督职能,在督导中的现场检查。

  • 3、对重要项目、有特殊问题业务的检查

  • (1)重要项目:统一安排在工作底稿归档后进行;

  • (2)有特殊问题的业务:受到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媒体的质疑、收到举

  • 报后,视项目和问题的重要程度进行临时检查。

  • (四)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

  • 1、业务项目质量检查

  • (1)对业务项目档案的检查。重点是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 工作底稿的编制是否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工作底稿的复核是否严格按本所的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执行,复核人在复

  • 核时是否已作记录,在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后,有关人员 是否予以答复、处理。

  • (2)对业务项目的现场检查

①一般项目的现场检查。重点是现场已完成的工作底稿和已完成的一级复核

  • (有特殊要求应在现场完成二级复核的,也应包括在内)。

②督导中的现场检查。根据需要可以将检查、督导融为一体进行。检查、督 导融为一体可以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问题,使审计工作更具有时效性。

8

检查、督导的重点是对审计程序是否执行,是否执行到位,以及执行是否正 确、恰当等几个方面,方法是:

①如现场检查是项目进行的中、后期,可以通过已完成的工作底稿,已完成 的一级复核,查看上述重点是否得以落实;

②听取审计人员实施过程中业务进展情况的介绍,观察审计人员行为是否按 审计程序进行,执行是否到位,以及执行是否正确、恰当,对发现的问题应予指 出,并给予指导;

③参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特别是遇有重大分歧意见时,重大问 题的及时解决,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④对检查中发现的审计人员降低质量标准,有失客观、公正、或其他不轨行 为的,督导人员应予指出,并要求纠正。

2、对项目组和注册会计师等人员遵循执业准则情况的检查:结合项目检查 进行。

3、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执行情况的检查

(1)检查对本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制度形同虚 设问题;

(2)结合业务项目,检查项目组的质量控制执行情况;

(3)是否有个人或项目组搞业务承包分成,使项目管理和审计项目风险失 控现象;

(4)集中保管的注册会计师印章,是否有未经本人同意在审计报告上盖章 情况。

  • 4、对项目组和注册会计师等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

(1)所有注册会计师是否于年初均签署了“独立性承诺函”;

  • (2)有无同时为被审计单位提供鉴证类服务和代理记账服务,影响注册会

  • 计师独立性问题;

(3)结合业务项目,检查有无降低执业质量标准,迁就被审计单位出具不 实报告情况;

  • (4)有无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不该由企业支付的费用;

(5)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借贷关系、购入被审计单位股票或向被审计单

9

位投资情况。

上述制度制定充分考虑了本所人员常年从事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并购重组审计、新三板公司审计等证券业务的特点,相关制度要求具备可 行性。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亨安事务所自成立起即着手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该制度有效执行。遵守法律法规和所内各项规章制度,参与 业务质量控制,承担质量控制职责是本所每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所内各部门在 业务质量控制过程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本所的 风险管理负责人,对本所建立健全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及业务质量控制承担最 终责任。本所将质量控制管理工作贯穿至各个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组,从项目开始 前的初步业务活动开始至报告出具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主要措施如下:

一、根据《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设置了制度规定的相关机构,包括:风险控 制和专业技术组、质量控制部。

二、本所根据会计准则的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审计底稿编制指引》 《审计报告编制指引》,为相关业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提供标准和指引。

三、本所于 2021 年报审计开始前专门组织了全所业务人员针对《审计底稿 编制指引》《审计报告编制指引》《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 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和执业能力。

四、承接项目前,本所要求负责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据审计准则和本所 的质量控制要求对项目风险情况进行审慎评估,项目风险可控的项目经合伙人审 批后才能承接。

五、项目执行过程中,本所要求项目组和负责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总和汇报至项目合伙人,涉及重大专业判断问题由本所风险控 制和专业技术组进行集体讨论后决策。

六、项目完成后,本所要求项目组及时归档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审计发现的 问题进行归纳和总结,为后续所内底稿修订和人员培训提供素材。

本所各级管理层有责任培育以质量为导向的内部文化,通过清晰、一致及经 常的行动示范和信息传达,强调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

10

问题 3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大信事务所与你公司、亨安事务所前期沟通的主 要内容,在沟通过程中是否存在争议事项或其他导致未能续聘的情形。请你公 司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进行核实,补充说明是否 存在其他导致变更审计机构的原因或事项。

公司回复:

大信事务所与公司、亨安事务所前期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变更 2021 年 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以及前期大信事务所 2019 年度、2020 年度审计情况、审 计意见等相关事项。

公司就改聘审计机构相关事宜与大信事务所及亨安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先沟 通,沟通过程不存在任何争议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导致未能续聘的情况。大信事 务所及亨安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 师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 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改聘审计机构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核实,由于大信事务所连续 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部分审计团队加入了 亨安事务所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 更换亨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更换事项具有恰当性。公司 不存在其他导致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或事项。

问题 4 、其他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回复:

根据公司向亨安事务所了解,除承接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外,亨安事 务所已承接股转系统创新层企业丰海科技(股票代码 830862,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告)2021 年度审计业务,另拟承接 3 家股转系统挂牌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 务。除此之外,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回复。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