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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iantronic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pr 1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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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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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1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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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目 录 一、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 附件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页码 |
|---|---|
| 1-3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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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198 号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建光电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联建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 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联建光电公司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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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联建光 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 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 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 表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联建光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联建光电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联建光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联建光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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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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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 年9 月27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1,8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00 元。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8,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33,435,423.81 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4,564,576.19 元。
截至2011 年9 月30 日止,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注册资本变更事项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1 年9 月30 日出具“大华验字[2011]255 号”验资报 告验证确认。
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永久 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将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334,564,576.19 元中超过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求193,553,000.00 元的部分,即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00.00 元和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人民币8,000,000.00 元。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7,159,900.00 元, 用于置换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27,159,900.00 元,该自筹投入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11 年10 月24 日 出具“大华核字[2011]2073 号”鉴证报告鉴证确认。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159,900.00 元,资金账户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人民币780,926.32 元,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人民币 280,185,602.51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单次或12 个月内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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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的,本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 知会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 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
|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0282100710504 | 149,284,700.00 | 90,766,094.29 | 活期 |
|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2000000336431 | --- | 225.11 |
活期 |
|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 2000000495915 | --- | 32,124,800.00 | 定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蛇口支行 |
44201502800052537602 | 44,268,300.00 | 44,282,876.28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麒麟支行 |
4000023129200407938 | 148,367,000.00 | 30.83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麒麟支行 |
4000023114200006528 | --- | 113,011,576.00 | 定期 |
| 合计 | 341,920,000.00 | 280,185,602.51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7,355,423.81 元,已于2011 年11 月支付。
**2011 年10 月,募集资金到账后,根据投资计划,本公司用募集资金对LED 应用产品 产业化项目前期投入资金27,159,900.00 元进行置换;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公司将本次发行 新股募集资金净额334,564,576.19元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193,553,000.00 元的部 分偿还银行贷款20,000,000.00 元和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人民币8,000,000.00 元。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59,284,700.00 元对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健和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健和公司”)进行增资用于LED 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由本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 行0282100710504 账户转入惠州健和公司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2000000336431 账户;截止 到2011 年12 月31 日,惠州健和公司尚未将收到的投资额59,284,700.00 元投入到项目使 用。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80,185,602.51 元,其中包括(1)本 公司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麒麟支行4000023129200407938 账户转入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麒麟支行4000023114200006528 账户113,011,576.00 元作为定期存 款,期限为壹年;(2)惠州健和公司由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2000000336431 账户转入平安 银行深圳宝安支行2000000495915 账户32,124,800.00 元作为定期存款,期限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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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三、201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33,456.4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15.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515.9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 否发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LED 应用产品产业化项目 | 否 | 14,928.47 | 14,928.47 |
2,715.99 |
2,715.99 | 18.19% |
2013 年10 月 12 日 |
项目尚在 建设中 |
--- | 否 |
| LED 创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4,426.83 | 4,426.83 |
--- |
--- | --- |
2012 年10 月 12 日 |
项目尚在 建设中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355.30 | 19,355.30 |
2,715.99 |
2,715.99 | 18.19%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 | 800.00 |
800.00 |
800.00 | 1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10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100% |
--- |
--- |
|||
| 合计 | 22,155.30 | 22,155.30 |
5,515.99 |
5,515.99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1 年10 月25 日董事会公告:公司将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33,456.46 万元中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19,355.30 万元部分,即14,101.16万元中的2,000万元用来偿还银行贷款,8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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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 年10 月25 日董事会公告: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2,715.9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11]2073 号《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置换事宜分别发表了书面同意的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项目还在进行中,相应募集资金处于投入使用中。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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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 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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