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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EAGUER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Dec 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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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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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 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20-124 号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 司南宁力合紫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力合紫荆”)作为普通合伙人和 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 200 万元与南宁联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宁联合创投”)共同发起设立南宁力合联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天使基金”或“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 2000 万元,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天使基金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深 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创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02307)作为基金管理人。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南宁联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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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KQNG1C

成立日期:2011-05-26

法定代表人:战鹰

注册资本:22185 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 13 号德艺创新工坊 A 座六楼 602 室

控股股东: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要投资领域(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资产管理;投融 资咨询、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南宁联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基金名称:南宁力合联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 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人民币 2000 万元

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力合科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1 南宁力合紫荆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00
2 南宁联合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800
合计 2,000

出资进度:有限合伙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依照有限合伙的募集进度,向有 限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一次性缴付其认缴出资额的 100%。 存续期限: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 6 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算,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可延长 1 年。

退出机制:通过企业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并购或破产清算等方式退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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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2%。

会计核算方式:基金独立核算。

投资方向:重点投资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业以及医疗健康三大产业领 域,以及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和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 南宁力合紫荆、力合科创基金、南宁联合创投分别推荐 1 名委员,另外根据项目 产业由南宁力合紫荆每次邀请 2 名专家委员。投委会通过召开投资项目评审会形 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策。评审会议采用投票表决制,投资项目获 4 张赞成票数 即为评审通过,可转债项目需要全票通过。

(二)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权利: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入伙、退伙;对合 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在合伙企业中 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执行事务合伙人 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 讼;依合伙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 的表决权;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 按其实缴出资额参与合伙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权利。

有限合伙人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出资款;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合伙企业中的相关事务予以保密;不 从事任何有损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 于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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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日常事务;委派和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采取 为维持本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管理、维持和处分本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 知识产权、动产、不动产等;选择托管机构,并根据托管协议的要求,以本合伙 企业的名义开立并维持银行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实行联合管理,即托管户的预留 印鉴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印鉴,向托管机构发出关于该等账户的付款指令和其他 指令,收取有限合伙人缴付的出资、投资收入、处置项目投资产生的金额和本合 伙企业收取的任何其他款项,并存入该等账户;聘用、解聘及替换雇员、专业人 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包括独立审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提供服务;监督被投资 公司的业绩,依据投资协议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财务监管人员和其他 人员,代表本合伙企业行使在被投资公司的所有权利;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 理本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为本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 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本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代表本合伙 企业对外签署文件,签署文件时的有效用印同时包括本合伙企业的公章和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签名;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本合伙企业合法权 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授予的其他职权。

普通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出资款;对合 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事务和投资组合等相关事 务予以保密;不得从事可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投资活动;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维护合伙企业财产;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收益分配机制

在有限合伙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且不存在任何违约的前提下,合伙企业取得 项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在返还所有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前,每个项目退出后,合伙企业取得项 目投资的可分配现金收入首先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直 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

2、当各合伙人收回实缴出资总额后,按全体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的实缴出 资额每年 6%计算分配优先回报;

3、按上述顺序分配后的利润余额,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和执行事务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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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剩余 80%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4、基金清算时,南宁联合创投出资部分在回收全部实缴出资并取得 6%资金 收益后,如果还有收益计为超额收益,南宁联合创投按一定比例给予基金管理人 和南宁力合紫荆奖励。

(四)南宁力合紫荆对该基金拟投资项目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待合伙协议签署完成,投资基金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公司将及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和关联交易》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六、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投资孵化服务是公司科技创新服务业务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是构成创新孵化 体系的重要内容,公司本次与南宁联合创投共同发起设立天使基金,有利于提高 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创新孵化的成功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基金尚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 施过程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项目的风险。

3、基金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资的项目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 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 基金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 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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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

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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