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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LAIBAO HI-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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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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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4 月 21 日,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改选工作,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 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后公司治理机构及相关人员的有效衔接和运作,随后,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五号路 9 号的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 308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徐志 清、王裕奎和独立董事翟洪涛均因疫情原因,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以通 讯方式表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中,监事秦湘灵因疫情原因以视 频会议方式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会议选举臧卫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1 续聘李绍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续聘王士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续聘刘金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续聘梁新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续聘杜小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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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续聘乐卫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续聘刘建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续聘顾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 续聘王行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续聘邓移好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聘任人员的任期均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上述人员的简历参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行村先生、证券事务代表邓移好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9891909 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0755-298919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改选,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分别为:
召集人:邹雪城(独立董事) 委员:臧卫东、李绍宗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翟洪涛(独立董事) 委员:周小雄(独立董事)、王裕奎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召集人:袁振超(独立董事) 委员:邹雪城(独立董事)、刘丽梅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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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周小雄(独立董事) 委员:袁振超(独立董事)、梁新辉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续聘王秀玲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简历附后),专职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附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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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附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
李绍宗:男,1964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北京玻璃研究 所真空室助理工程师,中国东方技术实业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光通发展有限公司光 纤部工程师,深圳市国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深 圳市恩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任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1年11月至2016年2月,任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21 年4月,任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 总经理。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更名后名称: 浙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成都莱宝显示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934,945股股票。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士敏: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3年进入本公司以来, 一直从事ITO导电玻璃工艺和抛光工艺技术工作。1994年主持《TN、STN导电玻璃产 品》获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和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994年主持《ITO 透明导电玻璃》获河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历任技术部工程师、技术部经理、 研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 司754,119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金利:男,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1996年1月入职本公司;1996年1月~2000 年3月,历任本公司生产线长、主管;2000年4月~2006年12月,历任浙江金徕镀膜 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2013年,历 任本公司商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年4月至2016年2月,兼任重庆莱宝科技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8年11月,兼任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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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 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35,353股 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新辉:男,1973年出生,汉族,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天勤会计师 事务所经理、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 伙人等职务。2007年9月至今,入职本公司工作。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 监。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小华: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国投先科光盘有限 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2004年入职本公司,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经 理、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经理、董事;2010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138,412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乐卫文:男,1978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8年9月,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设备工程师、CF车间主管;2008年9月至2018 年11月,在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更名后公司名称:浙 江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3年7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职级;2018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总经理职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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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8,400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建军:男,1979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历任营销中心业务四部总监、营销中心总监、总经理助理,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 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兼任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顾葆华:男,1969年6月出生,汉族,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3月至2009年12月,在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工作,任职副总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3年8月,在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 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技术部长、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职务;2013年8 月至2020年12月,在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任职副总经理;2016 年4月至2021年1月,兼任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21 年1月入职本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 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行村:男,1977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2月9日,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聚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部 投资经理。2004年2月入职本公司工作,曾任资产经营部项目经理、副经理、经理、 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3月至今,任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5月至 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9月至今, 任本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12,000股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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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移好:男,1983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在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工作,任职 知识产权工程师。2009年9月入职本公司,曾任职资产经营部知识产权工程师、资产 经营部副主管、主管、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职本公司资产经营部经理;2016 年5月至今,任职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秀玲:女,1971年出生,汉族,会计学本科学历。2001年8月入职本公司,2001 年8月至2009年6月在本公司财务部工作;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审计室(2014年8 月更名为:审计监察部)负责人。持有本公司295,277股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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