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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TC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Mar 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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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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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 2024 - 004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 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康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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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9 日(星期二)
-
7、出席对象:
-
(1)在 2024 年 4 月 9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4
-
年 4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
五和大道 402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公告编号:2024-005)和《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8)。
-
2、提案 2.00 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
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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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 1.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行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股东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邮件 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4 月 12 日 9:30 1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 4023 号。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33001308
联系人:范誉舒馨、刘晓玲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编:518129
传真:0755-33615999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深圳市,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 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 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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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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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08。
-
2、投票简称:康冠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
-
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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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如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为本人(本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
|||||
| 1.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
√ | |||
| 2.00 | 《关于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
√ |
备注:
-
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
-
“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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