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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King Brother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Oct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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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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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在保障公 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转。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公司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2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曾鹭坚、李挥、赵亮
2021 年 10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