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ENZHEN JUFEI OPT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22, 2021

55304_rns_2021-06-22_259e62d2-f5b3-4851-a6d5-5845710a8989.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调整前“聚飞转债”转股价格为:5.18 元/股

2、调整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为:5.08 元/股

  • 3、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 公开发行了 704.688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 123050),根据《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1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 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 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 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将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7,713,651 股 剔除已回购股份 7,773,896 股后的 1,269,939,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773,896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 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总股本-已回 购股份)×每 10 股现金分红/10 股=(1,277,713,651 股-7,773,896 股)×1.00 元/10 股=126,993,975.50 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 股=126,993,975.50 元/1,277,713,651 股×10 股=0.993915 元/10 股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 =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 =126,993,975.50 元/1,277,713,651 股=0.0993915 元/股

2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聚飞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5.18-0.0993915=5.08 元/股

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5.18 元/股调整为 5.08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 “聚飞转债”转股期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目前“聚

  • 飞转债”已进入转股期。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