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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PT Opto-Electron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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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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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 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 “ ” “ ” 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杰普特 、 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杰普特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797号《关于同意深圳市杰普特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23,092,1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86元, 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12,821,435.84元,扣除发行费用97,785,759.07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915,035,676.77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48490002号《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杰普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 律法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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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 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光纤激光器扩产建设项目 惠州杰普特 13,151.00 12,371.00
2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 11,987.00 11,276.00
3 半导体激光器扩产建设项目 9,837.00 9,253.00
4 半导体激光加工及光学检测设备研
发生产建设项目
16,753.00 15,759.00
5 超快激光器研发生产建设项目 8,859.00 8,333.00
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689.00 7,233.00
7 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 27,278.57
合计 97,276.00 91,503.57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截 至2021年10月19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之外,该项目已投资完成。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一)本次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 10月19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金额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
扩产建设项目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
20000030960300031288016 1,6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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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19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后净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激光/光学智能装备
扩产建设项目
11,276.00 9,983.99 371.12 1,663.13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待支付项目尾款和保证金,该部分支出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 进行支付。

五、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已投产,根据相关合同约 定,主体工程质保金、装修验收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募集资金余额中含 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

(二)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 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三)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产生了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业务规模保持快速发展。“激光/光学智 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等建设完成后,公司的生产能力和规模进一步提升,极大的 缓解了公司的产能压力。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公 司的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63.13万元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 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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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 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 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 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 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 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 会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所审议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激光/光 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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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将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激光/光学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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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石一杰

张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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