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zhen JPT Opto-Electron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Sep 17, 2021
58081_rns_2021-09-17_f21c00a0-8b28-47bb-9591-07b347c3839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 2021-059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杰普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惠州杰普特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金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杰普特拟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 分行申请贷款,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借款期限为固定资产贷款期限 5 年、流动资金贷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 年。公司同意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1、被担保人的名称: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2、成立日期:2011 年 11 月 16 日
-
3、注册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片区 ZKC-052-09-02 地块杰普
特公司厂房
-
4、法定代表人:黄治家
-
5、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
6、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激光器、测量设备、激光加工设备、自动化
-
装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货运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376,177,007.12 | 717,050,457.00 |
| 负债总额 | 719,852,386.22 | 68,776,554.50 |
| 资产净额 | 656,324,620.90 | 648,273,902.50 |
| 2021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0年度(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411,920,263.73 | 0 |
| 净利润 | 8,050,718.40 | 6,461,655.70 |
|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 润 |
5,840,383.57 | -1,351,299.42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不适用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惠州杰普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惠州杰普特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的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预计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借款期限为固定资产贷款期
2
限 5 年、流动资金贷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等 1 年,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 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 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惠州杰普特申请此次融资贷款,主要系用于惠州杰普特光纤激光产业园二期 建设,该光纤激光产业园二期建设完成后将用于公司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 备的研发与惠州园区综合管理。惠州杰普特作为深圳杰普特的全资子公司,主要 负责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对于深圳杰普特持续降低 生产成本与提高产品产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惠州杰普特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 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杰普特”) 拟向银行贷款,用于惠州杰普特光纤激光产业园二期建设,该光纤激光产业园二 期建设完成后将用于公司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的研发与惠州园区综合管 理,惠州杰普特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激光器、激光/光学智能装备产 品的生产与销售,对于公司持续降低生产成本与提高产品产能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惠州杰普特向银行申请融资贷款的需要,有助于惠 州杰普特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利益。被担保人资产信用状况良 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为惠州杰普特提供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 亿元(含本次批准的对惠州杰普特进行担保 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9%、4.62%;
3
逾期担保金额为 0 万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