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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Jdd Tech New Material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Nov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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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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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骏鼎达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301538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5 年 12 月 0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时间:

  •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01 日

  • 7、出席对象:

  •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工业厂房骏鼎达三楼

  • 会议室

  • 9、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 以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选举唐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4.02 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 4 为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该提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独 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 1-3 属于特 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5、拟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上 述 1-3 项议案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就上述议案的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亲笔签 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 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会。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在 2025 年 12 月 03 日 17: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02 日至 12 月 0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下午 17:30。

  • (5)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工业厂房骏鼎达证

券部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 2、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西部工业园 E 区 2 栋工业厂房

联系人:刘亚琴、南娴静

联系电话:0755-29985520、0755-36653229 联系传真:0755-2998552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邮编:518104

  • 3、其他事项

  •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附件 2 格式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1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1538,投票简称:骏鼎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 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数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 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 票 X2 票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0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5 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

  • 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5 年 12 月 05 日 召开的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 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 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 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 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
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4.01 选举唐志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选举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委托人(自然人股东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 3: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

  •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